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权力观

作者: 时间:2013-09-10 点击数:

 

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权力观

胡荣卫

【内容摘要】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这是由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性质决定的。领导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有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觉为人民谋利益,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掌好权、用好权,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关键词】领导干部;权力观

在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中,权力观是基础,是起决定作用的,有什么样的权力观,就有什么样的地位观、利益观。可以说,权力观是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权力观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干部的施政行为,决定着他们的价值取向。对于担负着某一方面的领导工作、手中掌握着这样或那样权力的领导同志来说,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使用好手中的权力,是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如果解决不好,不仅直接影响个人的思想行为,而且影响一个部门、一个单位风气的好坏,甚至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那么,怎样才能正确行使手中权力?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树立科学的权力观,打牢正确使用权力的思想基础

权力观的问题,说到底是世界观的问题。世界观决定人生观和价值观。世界观问题不解决,或解决不好,人生观、价值观就会出现偏差,就不可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对领导干部来说,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最根本的就是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自古以来,人们崇拜权力,追求权力,把升官发财紧密联系在一起,把权力看作高于一切,对权力产生了片面的认识,从而背离了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正确轨道。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主要内容:第一,在权力的本质上,马克思主义认为,权力是以政权为核心的人与人之间的政治关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强制性,以政权为核心的权力问题是革命的根本问题,也是搞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问题。第二,在权力的所有观上,马克思主义认为,工人阶级政党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属于人民,人民是权力的本源,是权力的所有者。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我国宪法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各级领导干部手中掌握一定权力,但不是权力的所有者。第三,在权力的目的观上,马克思主义认为,既然权力是人民群众给予的,那么,行使权力的目的也只有一个,那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心真意为人民谋利益。马克思早就指出:“领导者必须是人民的公仆。”早在1871年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就深刻地指出:“旧政府权力的纯粹压迫机关应该铲除,而旧政府的合理职能应该从妄图驾于社会之上的权力那里夺取过来,交给社会的负责的公仆。”经过普选的公职人员“应当为组织在公社里的人民服务”。正是从这个最本质的意义出发才有了“领导就是服务”的科学概括。毛泽东同志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唯一宗旨。邓小平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思想,做出了“领导就是服务”的论断,鲜明地提出了“人民利益标准”,并把它具体化为“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答应不答应”。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出发点和落角点都是“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结合新的实践,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把我们党的指导理论提升到了一个新水平。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无产阶级导师和领袖们关于如何对待权力的要求犹如一条红线,贯穿于共产党人所有活动的始终,集中地回答了领导干部为什么掌权、怎样掌权和用什么态度掌权的问题。第四,在权力的获取观上,马克思主义认为,服从人民的选择和组织安排,是共产党人对待权力的基本取向和基本态度。那些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力,把权力作为获利的工具,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利用手中的权力独断专行,破坏党的民生集中制;在工作中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利用职权讲享受,讲排场等,最终将被人民所唾弃,钉在权力的耻辱柱上。从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理论来看,权力不是一个人的私有财产,也不是对一个人永恒不变的,它是一种义务的象征,是一种神圣的责任,这就要求每一位领导干部要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从本质上深刻理解权力的真实内涵,清除思想上模糊的认识,把权利与义务有机结合起来,为正确行使权力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依法用权,自觉用制度规范自己行为

党和人民在赋予了各级领导干部一定权利的同时,也制定了一系列用权的制度和法规,保证其正确用权,这就要求领导干部自觉依法行使权力,积极同用权中的不良倾向做坚决的斗争。

第一,要敢于顶住上边刮来的腐败之风。大量事实证明,不正之风尤其是从上面吹下来的“天风”,是危害党风建设的恶性腐蚀剂,对干部队伍建设危害极大。对此,有的干部不敢较真,对“说情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干部是“墙头草”,反腐紧时规规矩矩,反腐风过又故态复萌;有的干部片面地认识市场经济,搞权钱交易,以至于在人事问题上,重亲疏、看来头,更有甚者,为了个人目的,上窜下跳,上串下连,百般钻营攀附,唯恐“天风”刮不下来,综此种种。领导干部能不能顶住不正之风,关键是:一要自重,光明磊落,不做“墙头草”;二要自省,淡薄名利,分清是非;三要自警,不同流合污;四要自励,见贤思齐,不断前进。因此每一位领导干部要敢于坚持原则,不怕丢官,不怕穿小鞋,把党和人民的利益看作高于一切,分清是非,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用权,依靠制度和法规顶住上面的歪风邪气。

第二,要管得住自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干部要有经得起“酒绿灯红”的考验,经得起外界环境的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的奉献精神。严以律己,在金钱面前不伸手,在女色面前不动心,在利益面前不攀比,从小事做起,用“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古训自警自励,做到谨慎用权,洁身自好,在任何时候不搞特殊化,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第三,要抓得住下面。对待下属滥用职权问题,要铁面无私,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重查轻判等问题,对那些想通过不正当渠道达到个人目的的人,要敢于揭露,敢于曝光,不怕得罪人,不怕本单位丢丑。对那些跑官、要官的人坚决不用,对不能正确行使权力的人坚决撤换,决不留情。在用人方面,要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要坚持德才兼备,不求全责备;要坚持选人标准,又要不拘一格;要搞五湖四海,又要唯才是举;要用人所长,防止用其所短。同时,要有爱才之心、识才之智、容才之量、用才之艺。使上下形成用权的良好气氛。

第四,要摆得正自己。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处理一些问题,要慎重行事,主动征求党委成员的意见,在决定一些重大问题时,要集思广益,深入调查研究,从多方面进行科学论证,并在党委集体讨论、思想统一的基础上做出决策。不能将自己凌驾于党组织之上,搞个人说了算。作为领导干部,在抵制歪风、弘扬正气方面,更要自觉地坚持高标准,做到“三个不能”,就是不能以“不是我一个”来原谅自己,坚持从我做起;不能以“一次不要紧”来开脱自己,坚持从现在做起;不能以“小事无所谓”来放纵自己,坚持从小事做起,从小处严起。只有这样,才能使领导干部在用权上少犯错误,也才能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

三、廉洁奉公,做群众满意的公仆

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自觉经受住改革开放新形势的考验,决不被任何剥削阶级的腐朽道德观念所腐蚀。坚决做到不仁之事不做,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不法之行不干,克已奉公,自觉用高尚的道德准则来指导和约束自己的言论和行为。

当前,一些领导干部腐败犯罪存在多种复杂心态:第一,私权意识。一些领导认为权力的获取取决于领导的赏识,“权力是领导给的”;有的甚至认为,手中的权力是自己“苦心积虑得来的,千辛万苦挣来的,劳命伤财换来的”。第二,金钱崇拜意识。一些人认为“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当官不收钱,退了没本钱”。有的甚至认为只有贪得多,才送得多,送得多才升得快,才捞得更多。第三,心态失衡的弥补心理。有的认为自己收入与贡献不相符,利用职权谋取一些好处是“合情合理的”。有的认为自己年轻时生活太苦,现在要把“损失”夺回来。一些买官的,更是认为要把本钱加倍地捞回来。第四,侥幸心理。自认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发现不了,而一旦被查处,自认倒霉。第五,对用人不公的失望心理。一些干部原本兢兢业业地工作,但是看到那些平庸之辈靠跑、靠送,比自己升迁得还快,心中产生失望,逐渐加入了跑官买官的行列。正是因为有了以上种种心态,他们想问题、办事情,“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满意”,“只讨领导喜欢,不顾群众埋怨”,从而把对领导负责和对群众负责割裂开来、对立起来,不是运用权力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而是漠视群众疾苦,千方百计把权力变作特权,只为自己和少数人谋取好处,久而久之便失去了人民群众的信任。这种领导干部就像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尽管一时青云直上,但最终会落入权力的深渊之中。

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真正懂得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社会的主人,党员干部无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公仆”,要摆正“主人”与“公仆”的关系,切不可将其颠倒。摆正“公仆”位置,最核心的就是要“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想群众之所虑,急群众之所难,谋群众之所求,关心群众疾苦、关心群众的具体利益。尤其是要关心困难群体的疾苦,把他们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全体党员干部都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不在迎来送往中乐此不疲;不在灯红酒绿中流连忘返;不在升官发财中煞费苦心;不在文山会海中虚度光阴。无论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清正廉洁,一身正气,全心全意地为人民谋利益,办实事。

四、畅通民主渠道,自觉接受监督

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就容易偏离正确的轨道。因此,保证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就要建立健全各种监督机制。第一,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上级是下级的领导者,对下级能否正确用权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这就要求对下级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问题进行经常性的监督,采取跟踪考察,逐级谈心,定期分析形势等方法,及时发现用权中的问题,并制定有效措施,消除不良倾向。第二,党委内部互相监督。按照江泽民同志提出的“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方针,实行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党委内部建立健全民主生活制度,党委成员敢于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思想武器,认真检查自己,虚心接受别人的批评指正,并做到经常谈心,互相提醒,互相帮助,互相监督。第三,纪检部门要有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关心爱护领导干部的角度出发,认真担负起依法监督的责任,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绝不迁就照顾,帮助领导干部把好用权关。第四,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时,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增大工作的透明度;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积极主动地改进工作方法,对敢于提出意见的人,不打击,不报复,真正把群众当作自己的良师益友,从而保证自己用权不偏离正确的轨道。

(作者系炮兵指挥学院军队政治工作教研室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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