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十届省委十一次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纪委、省教育工委和市纪委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和学院党委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要求,紧紧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服务幸福广东建设”的核心任务,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具有广东教育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学院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创新,为推动学院事业改革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为“打造粤东发展极,建设幸福新揭阳”作出新贡献。
一、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1.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学院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学院的中心工作。要围绕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落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学院重大改革举措和重要工作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学院党政决策、决定落到实处。
2.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十届省委十一次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市委、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和引导广大教育工作者坚定政治立场,把握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自觉同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学院课堂、论坛、讲座和校刊、校园网的管理,切实维护学院的和谐稳定。
3.进一步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党委会、党政联席会、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决定。认真开展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学术和教学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其办学治校积极作用。
4.加强对推动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继续推动有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推动党务公开工作,主动接受师生监督;深化校务公开,确保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及时了解、解决师生反映的问题。
5.严明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维护风清气正的干部工作氛围。
二、突出重点,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6.加强党性党风建设。积极推动党委中心组、各部门坚持不懈地抓好党的宗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与党性锻炼,结合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生活会等开展党性党风分析,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7.进一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准则》中提出的“八个严禁”、“52个不准”等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执行《广东省高等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暂行办法》,强化自我监督。
8.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制度。坚持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纪委书记同中层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等制度。把任前谈话、诫勉谈话、廉洁承诺和廉政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廉政教育的效果。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推动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
三、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9.坚持把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与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相结合,继续抓紧落实《揭阳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做到治标和治本“两手抓”、惩治和预防“两手硬”。
10.进一步完善学院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推动各部门进一步梳理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以及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并逐步形成风险点排查和防控的长效机制。做到按制度办事、按制度管人,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11.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与组织人事、财务、资产管理、后勤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信息交流、情况通报、工作衔接。
12.建立健全责任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发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根据《揭阳职业技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责任内容,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3.扎实开展信访监督。要坚持原则,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做好信访有关事项的核查处理工作。保障党员干部权利,惩处违纪行为,把严格执纪与爱护干部结合起来;讲究方式方法,统筹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实现师生员工参与监督。
四、关口前移,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监督管理
14.进一步强化对基建、物资设备采购的监管。深入贯彻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的意见》,要本着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的理念,加强对基建、物资(设备)采购各环节的监督管理,促使相关人员增强廉政意识,推动“质量、进度、安全、节约、廉洁”有机统一。
15.继续深化招生考试监督。继续推进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规范高校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程序,提高招生录取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16.开展机关效能监察。加强对各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着力解决管理松散、执行不力、效率不高等问题,促进机关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17.加强和改进高校学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加强学风建设的体制机制,实现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不端行为查处机制三落实、三公开。要加强教育引导,弘扬科学精神,抵制投机取巧,力戒浮躁风气。要建立教师科研诚信档案,实施对学术活动全方位监督和约束。
五、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扎实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18.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强化反腐倡廉主题教育和宣传,围绕大力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的要求,继续深化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完善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各系(部)共同参与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运用校内各种宣传舆论媒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好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大力弘扬高尚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19.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政理论研究。把校园廉政文化全面融入各项管理服务及教学科研活动中。要将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与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相结合,与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与学生诚实守信教育相结合,努力营造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学生廉洁修身的校园廉政文化氛围。充分发挥省监察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和学院党校的作用,围绕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密切结合我院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加强廉政理论宣传和研究。
六、加强学习,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20.要切实按照黄先耀书记在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上提出的“五讲五重”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其他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积极培养他们具有服务大局、依法依纪、执法监督、组织协调和创新工作等五个方面的能力,以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党政要一如既往地重视、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进步,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培养和选拔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为推进学院“二次创业”、谋划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