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暨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洽谈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4-30 点击数: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要求,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定于2018年4月至10月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暨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洽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扎根南粤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活动目的与任务

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南粤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促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驱动发展。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协办单位: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

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香港、澳门相关单位。

活动设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专家委员会和纪律与监督委员会。

(一)组委会。负责活动统筹与领导工作。

组委会主任:景李虎

组委会常务副主任:邱克楠

组委会副主任:廖立国、付景川、王燊、王玉学、王文胜

组委会委员: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省教育厅职终处、高教处、科研处、师资处、交流处(港澳台办)、人事处、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人

(二)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大赛的执行、宣传、推广、沟通、协调、推进等日常工作。

(三)设立专家委员会。由全国相关行业专家和我省往届大赛优秀指导教师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评审,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和项目对接。

(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大赛组织评审工作和协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监督,负责活动争议的调解处理等工作。

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开展本校活动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四、活动总体安排

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暨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洽谈活动要做到“有广度、有高度、有深度、有温度”,体现有突破、有特色、有新意,实现“营造氛围、展示成果、助力发展、瞄准国赛”目标,扩大活动规模,实现区域、学校、学生类型全覆盖;广泛实施“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热血青春力量;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一带一路”建设、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等国家战略。突出广东特色,加强粤东西北地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合作交流。

活动将举办“2+4”系列活动。“2”是2个主体活动,分别是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简称“省赛”)和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洽谈活动。“4”是4项同期活动,具体包括:

(一)“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打造一堂全省最大的思政课。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十九大宣讲小分队”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具体活动方案见附件1)。

(二)创新创业成果展。在省级决赛期间举办“创新创业成果展”,在承办高校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设置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展示区,创业项目展示区、投资机构展示区、交流分享区、创意产品体验区等,为各方人员提供开放参与的机会。

(三)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辅导报告。在省级决赛期间邀请有关专家开设报告或主旨演讲,围绕健全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创新创业指导与服务、创新创业实践等主题进行交流,传播成功经验,共享创新创业理念,助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和大学生的成长成才。

(四)设置“高校双创板”。在活动启动仪式上启动“高校双创板”揭牌(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特设“高校双创板”),为高校双创项目提供宣传展示、路演培训、创新成果转化和投融资对接等服务。

五、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

大赛网站: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www.gradjob.com.cn)。

(一)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的项目不参加省级决赛现场比赛,省教育厅将单列评审,从申报项目中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全国“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超过8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各高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三)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和省级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遴选出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团队。省级复赛和省级决赛由省赛组委会负责组织。省级复赛使用网上评审的方式进行,通过网评和直通的方式,共产生120个项目晋级省级决赛;省级决赛采用现场比赛的方式分四组(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在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进行。

(四)参赛项目数量

1.校级初赛参赛项目数量:本科高校参加校级初赛的项目总数一般不低于100个,专科高校参加校级初赛的项目总数一般不低于80个。其中,各高校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数不少于3个。

2.晋级省级复赛参赛项目数量:参加校级初赛项目数≤10的高校推荐数不超过1个;参加校级初赛项目数≤30(须>10)的高校推荐数不超过2个;参加校级初赛项目数≤50(须>30)的高校推荐数不超过3个;参加校级初赛项目数每增加50个增加1个推荐名额。

3.直通省级决赛参赛名额:上届大赛国赛成绩优异和获省赛组织奖高校可获得相应直通省级决赛名额,具体直通名额为:国赛金奖数*2+国赛银奖数*1+省赛组织奖获奖高校*1,每所高校直通名额不超过2个(共25个名额,直通名额项目不参加省级复赛网评)。

4.参加省级决赛现场比赛项目共120个(含直通省级决赛参赛名额25个),每所高校参赛项目总数不超过6个。

(五)赛程安排

1.启动仪式(4月)。2018年4月13日(星期五)14:00在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音乐厅举办大赛启动仪式暨“高校双创板”揭幕仪式,参加人员为各普通高校分管校领导和活动部门主要负责人,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代表及新闻媒体等。

2.参赛报名(4~7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省赛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就业在线”或“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就业在线”(www.gradjob.com.cn)、“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不同组别的参赛学生需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报名截止时间由各高校根据本校赛程安排确定,但不得晚于7月10日(星期二)。

3.校级初赛(5~7月)。各高校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校级管理账号由省赛组委会统一创建和分配(请加入省赛QQ群:181028637)。校级初赛需在7月10日(星期二)前完成,并遴选出参加省级复赛的候选项目。校级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自行决定。

4.省级复赛(7月下旬~8月上旬)。省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晋级省级复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从晋级项目中择优选出95个项目(加上25个直通名额,共计120个)晋级省级决赛。

5.省级决赛(8月下旬)。通过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省级决赛将决出金、银、铜奖及各类其它奖项,并按照国赛组委会配额择优遴选项目代表我省参加全国总决赛。

6.赛事服务及相关活动(2018年5~8月)。“片区包干制”:省赛组委会邀请导师分片区开展相关赛事服务,建立“片区包干制”,组织片区内高校进行集中培训、赛事指导等。巡回讲座:省赛组委会邀请专家在省内高校开展赛制解读、优秀项目解读及经验分享方面讲座。各高校要结合大赛主题,举办相关创新创业实践主题活动,并录制系列宣传片。

(六)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查看具体内容。

(七)大赛奖项

省赛设24个金奖、32个银奖、64个铜奖(每校金、银、铜获奖项目合计总数不超过6 个),若干个优胜奖。设优秀组织高校奖20个,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奖36个。

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优秀组织高校奖10个、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奖若干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获奖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

六、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洽谈活动

(一)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8月下旬(与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省级决赛同步在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进行)。

地点:吉林大学珠海学院体育馆和音乐厅。

(二)参加项目及人员

创业项目不超过1000个,投资机构不超过300家,每个项目和投资机构派1至2人参加,具体以符合条件要求项目和投资机构为准。

(三)活动方式

本次活动将采取项目展示、路演及洽谈的方式进行。所有项目和投资机构集中在吉林大学珠海学院体育馆展览,并在音乐厅分组别项目路演,提供会议室供投资人和项目负责人双向洽谈和签订意向书。

项目对接洽谈活动具体安排及细化要求将另行通知。

七、组织保障

1.鼓励高校对在校学生获奖的奖励不低于“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同等奖项待遇,对指导项目获得国家和省级奖项的指导老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科研奖励等方面,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措施办法。

2.获省级决赛金奖和国赛金奖的,将作为省级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考核重要参考因素。指导学生获得省赛金奖以上的教师,在参评省教学名师等项目时予以优先支持。

3.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特设“高校双创板”,参与活动项目均可申请进入板块,并由其提供宣传展示、路演培训等后续培育孵化服务。

八、工作要求

1.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积极鼓励学生组队参赛,为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和符合条件的校友、导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共同创新创业。要充分利用并整合学校科研实验室、实训实践基地等资源,充分挖掘有实力、有质量、有竞争力的项目参加省赛乃至全国总决赛,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2.请各高校将本校大赛负责人员联系方式回执表(附件2)于4月4日(星期三)12:00前,以“学校名称+负责人联系方式回执”命名发至邮箱dxs_jyzd@126.com,便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分配各校管理账号。

3.请各高校将参加启动仪式回执表(附件3)于2018年4月4日(星期三)12:00前,以“学校名称+参加启动仪式回执”命名发至邮箱2717974454@qq.com,报到时间:4月13日(星期五)12:00至13:40,报到地点: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音乐舞蹈学院正门。

4.请各高校将本校“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于3月30日(星期五)前,以“学校名称+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方案”命名发送至邮箱dxs_jyzd@126.com。

5.请各参赛高校大赛负责人、负责具体操作老师各1名加入省赛QQ群(群号:181028637),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6.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吴小明、林浩敏,联系电话:020-37628812,37626415;手机:13922124691,18998317477。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肖祎、杨泽楷,联系电话:0756-7626036,手机:13631239724,13631235500。

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曾繁富(负责材料收集和账号分配),联系电话:020-37628805,手机:18826233909,传真:020-37627880。

附件:1.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2.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暨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洽谈活动联系人回执表

3.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暨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洽谈活动启动仪式参加人员回执表

4.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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